1、上海: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将从2021年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480元调整到2590元,增加1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2元调整到23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另行缴纳。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岗位津贴以及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也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即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劳动者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主要考虑了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费用支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经济发展水平、企业人工成本、全市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统筹兼顾了企业承受能力和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
2、福建: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经福建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财政厅日前下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为福建省2020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全省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新增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1日前发放到位,预计惠及全省208万名退休人员。
今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原则,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50元增加,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以“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为原则,与本人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挂钩,按退休人员2020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18%调整增加,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适当倾斜的群体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2020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对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养老金低于2741元的企业军转干部,补齐至2741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3、海南:8个社保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海南社保在“减证便民”行动中,对8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涉及14种证明材料,同时直接取消12个事项的11种证明材料,让群众“少跑腿”甚至“零跑腿”。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8个事项分别是:单位基本信息变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异地就医住院散单报销申请、在职死亡丧抚金和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离退休人员死亡丧抚金和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这些事项涉及的证明材料共有14种。
申请人在办理上述8个事项时,如果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则按业务办事指南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选择承诺方式办理,省社保服务中心将设定依据、证明内容、承诺效力、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等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告知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即可办理业务。但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