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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雀日报 | 2022年湖北将执行低收入人群医保补助新标准

2021-12-30

       近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银保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2022年1月1日起,湖北省将执行低收入人群医保补助新标准。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差异化资助政策,《实施意见》细化了资助参保人员范围和标准,按其困难程度、身份类别给予分类资助。

 

     《实施意见》明确,对低保对象给予每人每年320元资助,过渡期内逐步转为不低于个人缴费标准90%定额资助;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给予50%定额资助。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困难人口,过渡期内可根据实际,享受一定期限的定额资助政策,定额资助时限和资助标准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执行资助参保渐退政策,2022年、2023年、2024年分别按不低于当地2021年个人缴费资助标准的80%、50%、30%给予资助,2025年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同时符合多种资助缴费政策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资助,不得重复资助。(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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