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社厅网站发布了一份备受瞩目的《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促进妇女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这一意见旨在广泛开发“妈妈岗”,为广大对12周岁以下子女负有抚养责任的妇女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为了方便照顾工作与育儿,这一岗位的工作时间和管理模式将更加灵活。
根据《征求意见稿》,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将被鼓励按规定开发和设立“妈妈岗”。同时,该意见稿还鼓励用人单位拿出部分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专门用于“妈妈岗”的设立,以及鼓励规模较大的企业设立这一特殊岗位。
为了更好地支持“妈妈岗”,用人单位还被鼓励设立“妈妈岗”车间和“妈妈岗”生产线等工作区域,并在相关场所张贴明显的“妈妈岗”标识。这样的集中统一服务管理将形成规模效应,更好地满足这一岗位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指出,“妈妈岗”不得开发从事繁重劳动、有毒有害等不适合育儿妇女就业的岗位。这一规定保障了妇女在工作中的健康与安全。
广东省的这一创新举措为妇女提供了更多的职业选择和发展空间,既能顾及家庭的需求,又能实现个人的事业发展。这将进一步推动社会性别平等,并为广大妇女创造更加美好的就业环境。
“妈妈岗”就业模式的推行,可谓是广东省在促进妇女就业领域的一大里程碑。期待这一创新模式的顺利实施,为更多妇女创造工作机会,助力她们实现事业与育儿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