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个税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正式发布,新一轮的讨论又炸开了锅:父母生病了,发生的医疗支出可以按大病医疗支出扣除吗?我自己没工作,生病了,发生的医疗支出,可以由老公按照大病医疗支出扣除吗?孩子生病了呢?
别担心,您关注的问题,这里划好了重点!
一、知识要点:
二、实务热点问答
1、怎么样才算大病医疗支出啊?癌症这类的一次性花费几十万的?还是小感小冒,全年累计超过一定限额的也算?
答:不只是癌症这类的,只要当年在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个人实际负担的医药费用,每人分别累计超过15000元且低于80000元的部分就是可以扣除的大病支出。
2、医保目录范围外自费部分可以累计计算全年的大病支出吗?
答:不可以,大病医疗支出指医保目录范国內的自付部分。
3、2019年如果小钱和他妻子都生病了。小钱生病,自行负担了医疗支出11000元,小钱妻子生病自行支出医疗费用14000元。2019年,两人总共负担了25000元,超过了扣除标准15000元,可以扣除嘛?
答:家庭成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不得累加,小钱和他妻子两人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均未超过15000元,故两人均不能扣除。
4、2019年小张发生了大病医疗自费部分10万元,这种情况下,可以扣多少啊?
答:2019年, 小张个人医疗支出自费部分10万元,超过政策规定的个人负担起扣线1.5万元,即10-1. 5=8.5万元。但是限额为8万元,小张可以在税前按照限额最高额度扣除8万元。
5:小张家的小孩身体不太好,每年在他身上总要花不少钱,但是他没成年,这些医疗费怎么扣除呢?
答: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自费部分在超过15000元部分后,超过15000元且低于规定限额的部分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6、小李父母年纪大了,身体不好。如果2019年生大病了,是不是可以算在小李的大病支出内抵扣啊?
答:不可以。只有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超过15000元且低于规定限额的部分才可以扣除。
7、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人2019年生场大病,要在家休养,这块的大病支出能不能让正常工作的一方扣除呢?或者自己扣到不用交税了,再让另一方扣?
答:可以自由选择纳税人自己扣除或者是配偶扣除,但是不能由两方共同扣除。
8、2019年扣除不完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结转到2020年以后继续扣除嘛?
答: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只有在医保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的当年才可以扣除,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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