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放开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域户籍限制。
近年来,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2018年10月,我省已出台政策,打破省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户籍限制。
此次出台的政策,进一步放开了在就业地参保的省域户籍限制,凡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无论是我省户籍还是外省户籍,均可按照自愿原则,以个人身份参加(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更加便捷,可通过河南税务APP、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微信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也可就近选择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大厅、银行网点缴纳。
三部门印发的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部门要积极适应新业态经济发展要求,把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权益落到实处。